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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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有限公司盐碱地详查采购项目 | 盐碱地详查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服务地点位于: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其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履约能力声明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认定相关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能力(须提供相关声明);
(5)人员要求:
1采样人员须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合格证《外业采样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分析人员须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合格证《内业测试化验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截图);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以上)等行政处罚,供应商不处于新疆自治区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期限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的声明(提供前3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9)各供应商应该保证做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 地址相同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10)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为限制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单位。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报名参与项目并上传文件购买汇款凭证、报名表、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文件下载)
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a1-24510058”):
开 户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帐 号:107045574327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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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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