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 6 个月内开具的任何一张发票任何一联原件扫描件1份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用截图。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 30 )前。
2、2024年4月2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4月2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538817911
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65号轻工大楼6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f24c44b9b8e48b1a4e2cac00e3f73df
单位名称:徐州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65号轻工大楼6楼
联系人:张驰青、袁艳菊、贾蕾、赵金玲、张文涛
联系电话:19538817911
项目联系人:张驰青、袁艳菊、贾蕾、赵金玲、张文涛
电话:19538817911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