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悦民街裕东路及周边绿地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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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9
项目业主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西片区悦民街裕东路及周边绿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悦民街裕东路及周边绿地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关于实施容西片区悦民街裕东路及周边绿地有关意见的复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西片区悦民街裕东路及周边绿地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新建2条支路,分别为裕东路(金台西街-奥威大街段)及悦民街(裕东路-智源路(北)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中裕东路(金台西街-奥威大街段)道路全长约355米,悦民街(裕东路-智源路(北)段)全长约110米,红线宽度均为18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rx03-02-04用地面积0.407公顷,为城市绿化用地,上位规划定位为容西片区绿环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地南临悦民街,东至智源北路,西至裕西河东路,北侧地块为rx03-02-0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1.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686万元。 2.1.4服务要求: (1)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勘察任务书要求。达到河北雄安新区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业主方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设计:1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的文件编制要求;3达到河北雄安新区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业主方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3)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1.5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二函方案设计,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地下管线(含燃气、热力管线)探查和测量、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提供交桩报告等。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编制管线综合设计(含整合道路下各专业管线综合设计)、形成bim成果,项目范围内的外部电源接入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风险评估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效果展示、各专业管线碰撞检查),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按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及各专业对应的效果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1和2的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满足以下1)或2)要求: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1)或2)要求: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1和2的要求:1勘察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一个已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业绩。注:1)以上勘察业绩包括单独的勘察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勘察任务部分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2)若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既可作为勘察业绩,也可作为设计业绩,但均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最低要求。2设计业绩: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一个已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注:1)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2)若勘察、设计为同一合同,既可作为勘察业绩,也可作为设计业绩,但均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截图中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3.1.52项的修改);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3.1.6l项修改为本条);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3.1.55项修改为本条);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3.1.6p项修改为本条);a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3.1.6r项修改为本条);a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以上t、u、v、w、x、y、z、aa、ab与3.1.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a、ab条要求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 b.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c.本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并兼任设计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3.1.5和3.1.6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9 18:002024-05-13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home)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开标形式:远程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启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唱标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澳森南大街1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韩永晖、刘顺强、徐海伦
电话:

0312-5616806

电话:18631164641、17367521506、19333313721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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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889510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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