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置地纸厂片区A-01-02、A-01-07、A-01-16、A-02-03、A-02-06、A-02-12地块住宅商业建设项目-A-01-02地块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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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宜宾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4-19
项目业主
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建投置地纸厂片区 a-01-02、a-01-07、a-01-16、a-02-03、a-02-06、a-02-12 地块住宅商业建设项目-a-01-02地块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2311-511502-04-01-879946】fgqb-02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311-511502-04-01-879946】fgqb-02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旧州组团纸厂片区a-01-02地块(南临滨江路)。
2.2建设规模:a-01-02 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占地面积 4394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1902 平方米; a-01-07 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占地面积 149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3619 平方米; a-01-16 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占地面积 294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9954 平方米; a-02-03 地块:商业用地,占地面积 1171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291 平方米; a-02-06 地块: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占地面积 4669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82798 平方米;a-02-12 地块: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占地面积 311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3916平方米。本项目a-01-02 地块总建筑面积1219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22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617平方米)
2.3勘察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现场钻探55日历天,勘察报告出具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目前拟排地勘孔位图(大约163个孔位),总钻孔进尺约为6520米(若实际钻探过程中如出现持力层起伏较大或土层分部复杂的情况再及时进行调整,以现场收方计量的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完成该项目测量放孔、钻探、植物胶护壁成孔(双管机)、单管大孔径(130-150mm)无水干钻成孔、原位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岩芯完整取样、波速测试、室内试验、报告编制等工作所有费用,其余产生的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物探、管探、勘察(含施工期间勘察、边坡外沿勘察等)、地下障碍物勘探、补勘(如有)、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灾评估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的勘察方案、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含土石比)、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提交的地灾评估报告和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及其深度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审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与或独立承接的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工程勘察业绩 ,类似项目已完成业绩须提交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及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未体现建筑面积的,须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0 09:00 至 2024-04-25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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