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遗留问题系统改造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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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泰安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消防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泰安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遗留问题系统改造第二批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易编号:ly-gc-20240422-01-01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湖路以北,泮河东路以南,梅山西路以西。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湖路以北,泮河东路以南,梅山西路以西,主要施工范围包括:风管穿越防火区增加防火阀、正压风口与排烟风口位置冲突调整以及未穿管线路整理穿管、防排烟管道保温、增加火灾区域显示器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47881.18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709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灵山大街424号

   编:271000

   话:0538-8563979

电子邮件:tacxfz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岱岳区泮河小镇商业区3号公寓楼1118室

   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鹏鹏

   话:0538-8565111

电子邮件:tahtxmglgs@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鹏鹏     联系方式:0538-8565111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联系电话:0538-85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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