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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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宁德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鼎发改审批【2023】2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招标人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贯岭镇分水关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场地平整主要包括两个地块,其中园区地块红线面积800亩,新村地块红线面积为155亩,总填方3404445立方(压实方),总挖土方2149410立方(自然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石方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土方平整、边坡防护(不含外边坡防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填方3404445立方(压实方),总挖土方2149410立方(自然方),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壹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大于60万立方米为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942587(其中暂列金额:842012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 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如有最新文件,则按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办公楼9-10层,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123256662,传真:/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1303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090728,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3-7818220、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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