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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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23

受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的委托,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就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56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16-01

2.项目名称: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监控系统改造(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5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详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422日至20244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携带报名资料至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如下:(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费1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56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

五、开启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56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可一起密封也可分别密封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更正公告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 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中)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总校(梅山一中)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1533515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

联系人:陈工/楚工   

联系电话:13776657388/15952014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工

  联系电话:15952014136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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