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镇江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食品补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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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镇江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23
招标代理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镇江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食品补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镇江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食品补充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2400511794

三、项目情况:

中国银行镇江分行拟采购本部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食品补充服务供应商,主要包括肉蛋水产、蔬菜豆制品、乳品烘焙、速冻鲜食、粮油调味、熟食面点、休闲零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如截止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4家,本项目不开标,采购失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4家单位的,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4家单位的,本项目确定2家中标人。

项目配送地点: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15号及城区各支行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1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合规有效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须在镇江市具有固定的营业门店和仓储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

14. 本项目为增补采购,已经获得“镇江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g203223981636、jg203223981635、jg203223981638)”中标资格的单位,无需参加本次投标,其关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代理机构开具的服务费发票为数电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中标人在代理机构jstcc系统注册时预留的邮箱,若中标人未预留数电发票接收邮箱或需更改邮箱,请在中标公告后及时与对应项目负责人联系。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3、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收件人:沈蓉;手机:18351005875;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sr@jstcc.cn 邮箱。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11-89008719

举报邮箱:wangczj1_js@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15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11

联 系 人:沈蓉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8351005875

电子函件:sr@jst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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