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 质投标文件)。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10 日前(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一次性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 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 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 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 投电子文件u 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失 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