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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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眉山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眉山青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竞价轮次
轮次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剩余时间
第一轮2024-04-23 19:02:142024-04-25 20:24:220000小时0000
第二轮2024-04-25 20:34:222024-04-25 21:04:22 - -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眉山青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保证金:无需缴纳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381656217
投标人类别: 设计 发包定价最高限价:¥277200.00元
项目概况:

眉山天府新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及配套设施。项目拟投资约5500万元,设计处理规模确定为50吨/天。

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和现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符合招标人要求。本项目设计服务范围,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初步设计(含方案及概算)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工作需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概算编制以及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日历天提交合同内容要求的设计成果。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盖鲜章)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环境卫生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盖鲜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盖鲜章)。2、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环境卫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负责一个类似业绩,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成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卫生工程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服务合同证明扫描件,业绩认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无亏损。(复印件盖鲜章)5、信誉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的“我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所设计的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承诺函盖鲜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盖鲜章)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盖鲜章)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盖鲜章)
(二)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阳光合作协议》。
注:中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它要求
1、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形式,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指定账户。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选)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若7个工作日内未全额到账,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开户行:中国银行眉山天府支行 名称:眉山青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18577437099 备注:转款请注明:“眉山天府新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初步设计履约保证金” 3、履约担保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违约或扣款事项后,投标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附件,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按照中标人指定账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2、眉山天府新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初步设计合同-招标模板合同.doc
其它附件阳光合作协议.docx
1、投标人须知.docx
来源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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