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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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业主
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2024.04.24来源:滨海新区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将现有焦炭泊位改造为 20 万吨级通用码头,并预留集装箱装卸功能,本次改造利用岸线长度 391.6m(含过渡段15.6米),改造后的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 800 万吨。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引桥码头结构拆除并改造为满堂式布置,同步进行门机采购、疏浚、消防、供电、给排水及导助航等附属设施建设。

2.2 招标范围:为满足本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的需要,需通过勘察查明该工程所在区域的土层构成、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对特殊性土、不良地质作用和有关的设计参数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建议,为上部结构设计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同时,对码头后方部分区域进行地形测量及物探,测量面积约4.14万m2。具体勘察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码头或施工围堰或防波堤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年限承诺)。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424日至20244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到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a022室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15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疆路3519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 张学忠                       

电话:022-25703997                     

传真:022-25703156                     

电子邮箱:tjgjtmt-sbb@outlook.com      

开户行:天津工行保税分行南疆支行       

银行账号:030201660930009583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杨涛                  

电话:022-25700130

传真:022-25708827

电子邮箱:gbdlyt@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03020032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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