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电能烤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收藏
地区:云南 楚雄州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5
项目业主
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电能烤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的方式,规划新建358座新能源电能烤房,主要包括编烟棚、厕所、大门、道路场地硬化、电能烤房、发电机房、附属用房和围墙等;配套烟夹179000个、操作平台144个。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25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0878-312311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黄老师
办公电话:1388728229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罗工
办公电话:15288503626移动电话:1528850362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400199001001
标段名称: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电能烤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5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5183.5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详细技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采购:本工程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 (3)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 (4)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楚雄州下辖双柏县、禄丰市、南华县、姚安县、武定县等5个县(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采购: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开展本项目采购工作的能力;(3)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业绩要求:1、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近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投标人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近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1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24 11:04:5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