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热缩套(带)采购项目公告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26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热缩套(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ip20240009),现就本项目的采购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热缩套(带)采购。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4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属下全资企业(制造商的属下全资企业响应的,须提交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关系证明材料);

3、报价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请按照询比文件附件《项目报价函》格式报价。

1、报价函的报价系按本询比文件所列暂定数量计算的暂定价,实际结算价格以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实际结算价格=∑(固定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2、报价总价是包括了本项目所有货物和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制造或采购、包装、税费以及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的全部费用。

3、报价总价是包括了有关的监造与工厂检验、运输、装卸、到货检验、安装督导、调试、验收以及培训、质保期保障、有关保险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4、上述价格已含响应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统一评审。

2、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价格有效性审查的报价响应人少于3名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报价。若有效响应人少于3名但评审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报价,对剩余的有效响应人进行评审;否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本项目询比失败。如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响应人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经济部分,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取经算术校核的含增值税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当评审价格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价格评审得分为100分,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值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技术部分权重35%、经济部分权重65%。

4、经评审,满足询比文件资格条件、商务、技术、价格有效性审查要求,综合得分最高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5、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得分相同且同为最高评分,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6、若全部响应人均高于最高限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7、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8、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9、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比文件、成交人的报价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价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19200766074  

报价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报价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的材料等。

八、报价文件要求

1、询比文件的获取:

1.1询比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6日09:00至2024年5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响应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1.2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标书费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2、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响应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业绩证明材料等,以及为满足询比文件评审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文档后,清晰的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样品应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响应人名称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样品采购人不予受理(为便于操作,请响应人尽可能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样品),样品不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5 8 9:3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响应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务专线:020-37850929。)

5、报价响应人与其他报价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格式13)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3室,邮编:510623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0)37852137,邮箱:2920264612@qq.com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格式14)。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电话:020-37850779

联系人:吴工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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