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2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公告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电力工程,机电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6
项目业主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公告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095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95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进行整体设计完善、采购、制作、供货、土建、防腐、安装施工、现场试验、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本项目为固定总价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2.2项目类型:设备改造

2.3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545454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a级锅炉制造或压力管道设计)或具备电力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台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已投产烟气余热利用系统epc或pc业绩,业绩内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必须包含空预器旁路烟道、烟气-给水换热器、烟气-凝结水换热器、烟气冷却器、水媒暖风器等设备(仅供货业绩不属于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和供货范围(应体现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和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扫描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部分允许分包:施工部分需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6 09:00——2024-05-11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6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道办事处铝业大道2

联系人:赵娜

电话:0472-6936821

电子邮件:250023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18295685980

电子邮件:408083881@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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