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围场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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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承德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6
项目业主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c13080020240027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5-01 12: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05-01 17:3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17 09:30:00
开标时间:2024-05-17 09:3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围场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本级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围场县围场镇2.1.2建设规模:敷设污水管道4890米(其中:dn500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1778米、dn300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49米、dn200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863米)、雨水管道1395米(其中:dn6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798米、dn3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581米、dn2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16米),恢复破坏路面面积32007平方米,维修及建设雨水沟974米,建挡墙和长城墙790米。2.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2024年围场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2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83日。(2024年612024年9月30日,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日)

2.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特别提示:3.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3.2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樊涛、李惠,电话:0311-83086867、18632196865,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4.本项目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未同时下载的会导致投标无效。5.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及时办理ca。现河北ca与北京ca已实现数字证书互认,互认之后,二者有其一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办理ca及线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进而导致无法正常投标、参加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8.开标后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44月26日12:00至20245月1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5月17日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068450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王明亮

联系人:

樊涛、李惠

电话:

17725580692

电话:

0311-83086867、1863218968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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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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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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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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