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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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保山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保山城投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433.92平方米,建设新能源产业储能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具体以实际委托建设内容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30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5-3067246
备注: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 2.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段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完成注册通过后,网上报名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871-65385613)。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保山城投工业有限公司经办人:饶先生
办公电话:0875-2234555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875-2229018移动电话:1390875580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500202400138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5-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24 08:30
开标地点:保山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9433.92平方米,建设新能源产业储能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具体以实际委托建设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保山产业园区隆阳园中园片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方必须明确共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件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投标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若投标人不满足以下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2)在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此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24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二期招标公告.pdf2024-04-29 11:04:38
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2024-04-29 10:53:05
3招标公告备案表.pdf2024-04-29 09:47:5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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