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部协作上海市长宁区援建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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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类型
勘察,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
云南凯喻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东西部协作上海市长宁区援建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 卫生院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西部协作上海市长宁区援建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亩,改建业务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4356.6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手术室、产房、中医理疗科、放射科、b超、检验、库房、中心药房、病理档案室、医护值班室、消毒供应室等医疗综合业务用房以及财务、医务、护理、总务、教室、会议室、信息科等办公用房。实施污水处理、道路硬化、绿化及相关辅助用房等附属保障设施以及配套室外电力及给排水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30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422142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经办人:李云成
办公电话:1398800124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喻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刘俊豪
办公电话:0873-3800791移动电话:1512639120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400302001001
标段名称:东西部协作上海市长宁区援建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5-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21 09:00
开标地点:绿春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5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东西部协作上海市长宁区援建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投标前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投标合计资质满足上述3.1、3.2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本项目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注册在投标单位。 (1)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投标人在职员工,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2)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必须是投标人在职员工,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4)拟派往本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其他: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 (东西部协作).pdf2024-04-29 10:13:4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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