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湾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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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株洲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船湾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湾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醴发改[2023]7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 ,招标人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船湾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醴陵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建设内容:闸坝加固、闸基及闸肩帷幕灌浆防渗处理、水闸上、下游两岸边坡除险加固、左岸上游原排渍渠拆除重建并加长、在库区设一套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防汛公路改造3km、新增工程管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6800.08万元;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船湾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sl223-2008 )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sl176-2007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

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5 年内(指2019    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水利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93万元及以上的水闸除险加固或新建(改扩建)水闸工程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 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 程招标项目从单项合同额、堤渠长度、堤渠等级、堤防级别、水库等级、 坝高、排灌装机容量、泵站总装机容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水工隧洞洞径、水闸过闸流量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 2 项。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 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本项目水利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联合体成员单位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信誉:

3.9.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 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 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 投标人5年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五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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