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4、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1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可由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以 上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 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家, 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
(7)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
3、方式: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3、地点:
五、开启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