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城区户外广告、公益小品等设施拆除、更新、更换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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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宿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萧县市容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萧县城区户外广告、公益小品等设施拆除、更新、更换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n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521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xxqt2024014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户外广告、公益小品等设施拆除、更新、更换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5万元/年

最高限价:65万元/年

采购需求:根据《城市容貌标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拟实施萧县城市户外广告、公益小品、雕塑等设施拆除、更新、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合同采用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续签金额不变。每个合同年度末,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430日至20245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邮箱313502626@qq.com,并电话(18956116666)告知,在邮箱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证明书后视为获取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否则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获取,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521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直播网址及二维码详见公告附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65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萧县市容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址:萧县城市管理局大同街458号

联系方式:肖龙1585535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栋116室

联系方式:耿工1895611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工

电 话:18956116666

4.在线质疑

供应商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电子邮箱将质疑函电子版(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13502626@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接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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