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货物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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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廊坊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大厂回族自治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货物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阳能路灯、道旗、成品生态公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货物采购 2.1.2实施地点: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2.1.3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515盏、道旗293组、成品生态公厕2组 2.1.4实施期限:6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
  2.2招标范围:太阳能路灯、道旗、成品生态公厕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认定标准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认定标准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认定标准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6 08:302024-05-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厂县和平北路30号、华安北路89号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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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0
联系人:

刘盼

联系人:曹鑫宇
电话:

0316-8958370

电话:0311-89281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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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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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byzb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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