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最高限价(如有):2396459.56
合同履约期限:120日历天(工期)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分标1】
(1)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甲级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供应商;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截止时间:
地点(网址):
开启时间:
地点: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mwhg2uxa/rfzqa5jmtiq2a==&utm=site.site-pc-38919.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6.f7bc13b0eb6011ee82e7a9135c995c5
3.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公告附件:
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