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2024年河道治理工程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2024年河道治理工程五标段、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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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宁夏 吴忠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吴忠市黄河管理所
招标代理
宁夏玜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2024年河道治理工程五标段、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2024年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农经审发〔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黄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五标段、施工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

2.2建设规模:五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加固设计原则上不改变原总体布局,平面上保持原平面布置形式。由于地方2011~2013年修建的护岸工程根石抛投量不足,且工程建成后经大水考验,根石走失现象突出,岸线频频出现险情,为保护工程安全,吴忠左岸防护工程进行加固。初设阶段对岸线长度进行复核,确定吴忠左岸防护工程补抛根石护岸8271m。本次安排仅对工程根石进行补抛,工程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六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梅家湾段安排加固补抛根石3座人字垛(1#、 5#、6#)、1道丁坝(2#)、1段护岸(6+1#)长186m,工程总长度367m,唐滩段安排加固 10#、12#护岸,工程长度 923m,护岸顶宽6m,细腰子拜段安排迎流段工程上延续建3#护岸,护岸顶宽6m,工程长度936m。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2024年河道治理工程吴忠左岸防护工程加固相关内容;

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吴忠段)2024年河道治理工程范围为1#垛、2#丁坝、5#垛、6#垛、6+1#护岸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同一企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30日8时30分至2024510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整/标段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黄河管理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邮编:751100

联系人:赵光博

电话:0953-20371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玜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座501-1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孟娇、朱嘉惠

电话:0951-8765680、17809513619

2024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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