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4.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4.3投标人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不得发生在处罚有效期内以下情况:1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2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如被查实有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项目负责人资格(1人)须同时具有: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其他要求: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6.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6.4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通〔2021〕15号文《云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云建市〔2021〕18号文《关于使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信用管理登记,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提供“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提供); 6.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 6.6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对于担任非关键岗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管(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存在一人多证情形的,可在同一项目内同时兼任两个非关键岗位。施工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关于调整云浮市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的最低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6.7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同时具有:1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企业聘书; 6.8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管(械)员(1人)、资料员(1人)均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9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10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管(械)员(1人)、资料员(1人)均须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施工单位人员班子均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6.11投标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确认定位的,资格审查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申报内容一致,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广东省招标投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的变更条件以及《关于调整云浮市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有关要求,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6.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13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