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清丰县森思达东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能森思达清丰200mw风电制氢项目一期100mw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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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114 | 交易分类: | 能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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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马相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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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16639393583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濮阳市清丰县春晖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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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森思达东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能森思达清丰200mw风电制氢项目一期100mw项目已经 豫发改新能源〔202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清丰县森思达东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森思达东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能森思达清丰200mw风电制氢项目一期100mw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ssdds202402002
2.3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高堡镇、马村乡等乡镇。
2.4项目概况:国能森思达清丰200mw风电制氢项目一期100mw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高堡镇、马村乡等乡镇,属于平原风电场。本风电场工程计划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60m,装机容量1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采用1回220kv线路送出。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再经升压变升压至220kv。(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5招标范围:清丰县森思达东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能森思达清丰200mw风电制氢项目一期100mw项目监理,包括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达标投产,进度结算、竣工结算、工程决算、配合审计,环保及水保监理,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参加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工作;实体项目包括场区内道路修筑及吊装平台、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升压站土建工程、35kv集电线路施工安装调试、风机安装工程调试及试运行、升压站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送出及配套工程及所有风电设备的调试等。
2.6监理服务期限:本监理服务工作期限为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约定之日起,至被监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监理人移交所有监理资料并履行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服务期不少于12个月。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的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设备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及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标准、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内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2.8安全和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垮(坍、倒)塌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性交通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
(7)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8)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
(9)杜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10)杜绝职业病案;
(11)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12)辐射伤人事件为零;
(13)食物中毒事件为零;
(14)办公、生活、工程施工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处理率达100%。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扫描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单位名称)。
3.3.3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单位交纳社保关系(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5(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森思达东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和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企业服务中心11楼1120室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136211111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外环路3号19层1917室
联系人:王科、赵继龙、关胜利
联系电话:0371-61312379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