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天然气调压站智能升级迁改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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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邯郸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业主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明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天然气调压站智能升级迁改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经审批字(2024)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经开区财政出资建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内容:新建智能化天然气调压站一座及智能场站调度设施、站控系统一套及配套燃气管道改造联通工程。原高开门站工艺设备、进出站燃气管道采用氮气置换后,全部拆除。

2.1.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1.4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验收)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应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将否决其投标; 2 )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 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7 00:00:002024-05-2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明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7号楼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文新大厦2202室
邮编:056002邮编:056002
联系人:刘丽珊 联系人:王壮壮
电话:0310-8066944 电话:0310-311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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