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先进村、向前村、新城村、振余村等四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
(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l0000g2404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市人民政府以庆政函【2024】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宸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先进村、向前村、新城村、振余村等四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二次)
2.2项目地点:肇源县先进村、向前村、新城村、振余村
2.3项目规模及内容:1.肇源县新站镇先进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 43.1219hm2,建设规模为 43.1219hm2,计划新增耕地面积为 37.6834hm2,项目估算总投资 1869.33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面积 43.1219hm2,土壤改良工程面积 37.6834hm2; 新建输水渠道 13 条,共计长度 6.153km;新建排水沟道 5 条, 共计长度 1.704km,修复排水沟道 8 条,共计长度 5.175km;新建水工建筑物 74 座;布置生产路 11 条,共计长度 3.337km,修复生产路 3 条,共计长度 1.265km;安装物联网检测设备 1 套,智能化设备 1 套。
2.肇源县新站镇向前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 21.1686hm2,建设规模为 21.1686hm2,计划新增耕地面积为 0.1966hm2、旱改水面积 20.2719hm2,项目估算总投资 738.92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面积 21.1686hm2;土壤改 良工程面积 20.4685hm2;新建输水渠道 1 条,共计长度 0.093km; 新建排水沟道 3 条,共计长度 0.515km;新建水工建筑物 35 座; 修复田间道路 2 条,共计长度 0.361km;安装智能化设备 1 套。
3.肇源县新站镇新城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 56.8609hm2,建设规模为 56.8609hm2,计划新增耕地面积为 51.7566hm2,项目估算总投资2828.81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面积 56.8609hm2;土壤改良工程面积51.7566hm2;新建输水管 6 条,共计长度 2.098km;新建输水渠道 4 条,共计长度 2.037km,新建排水沟道 8 条,共计长度 7.135km;新建水工建筑物 33 座;新建砂石道路 6 条,共计长度 5.252km;布置育秧棚 20 座;安装物联网设备 1 套,智能化设备 1 套。
4.肇源县新站镇振余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 319.9287hm2,建设规模为 319.9287hm2,计划新增耕地面积为 205.8947hm2、旱改水面积 77.2090hm2,项目估算总投资 15443.81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面积 319.9287hm2;土壤改良工程面积 285.2549hm2;新建输水渠道 32 条,共计 30.800km;新建排水沟道 27 条,共计 27.512km;新建水工建筑物 178 座;新建砂石道路 28 条,共计 29.296km;布置 110 座育秧大棚;安装智能化设备 1 套。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工程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服务期限至最后一个子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具体工程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周期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约定、发包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29.50万元;
肇源县新站镇先进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控制价:53.83万元;
肇源县新站镇振余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控制价:374.51万元;
肇源县新站镇向前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控制价:24.09万元;
肇源县新站镇新城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控制价:77.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1)、(2)、(3)三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罪”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相关资质的勘测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如遇清单问题请拨打技术电话18345096484询问。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庆市乌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459-8413009
招标人:黑龙江宸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459-88862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义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136757398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