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7年现金业务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地区:福建 厦门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业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招标代理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2027年现金业务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024-2027年现金业务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4-zs213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现金业务库业务外包服务。具体包括:

1.1提供专业的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等监管部门及行内的相关规定、标准的业务库。

1.2负责对业务库场地的日常安全守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运营场地物防、技防和人防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对运营区域进行24小时人防、技术防范守库监控等安全管理。

1.3负责分行本外币现金、纪念币(钞)、贵金属及重要物品保管、调拨、进出库、存行、提现、同业调剂及配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临时中调、箱包统计、人行差错单处理、数据报送等)服务、相应登记簿和台账的登记,以及配合提供业务库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券别、纪念币(钞)库存数量,原封券或纪念币(钞)箱等材料收集,并对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采购估算金额为233.42万元,其中厦门分行92.23万元,邮政141.19万元。

采购适用期为2024629日至2027628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依法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7)投标人须自主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情形。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517日至2024522日,每日8: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6119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邮寄或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1816开标厅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补充事宜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0592-223018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

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项目负责人:刘长贤、洪启明,0592-2297869104995806@qq.com

发布日期: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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