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受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上盘、头门港片区先行工程
项目登记号:临采2024202
监管单位:临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备案号:临政采zjty-202419
采购单位: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
采购内容及需求:本工程涉及河道长204.9m,其中左岸修建干砌石挡墙长185.7m,浇筑c25砼路面长182.5m,安装仿石栏杆长185.7m;右岸修建干砌石挡墙长95.4m,砼仿木桩挡墙长90.8m,浇筑c25砼路面长95.4m,安装仿石栏杆长95.4m;修建农桥3座。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标底或预算:247.2511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357186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工验收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全国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除招标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