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新民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团山子村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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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锦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21
项目业主
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太和区新民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团山子村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5/21】【我要打印】【关闭】

(太和区新民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团山子村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太和区新民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团山子村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711-00246项目名称:太和区新民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团山子村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887,408.54最高限价(元):541,887,408采购需求:太和区新民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团山子村7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20日前完工(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4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办事处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9号联系方式: 18241622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联系方式: 0416-3804050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账户名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4101007483952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符女士电  话: 1884010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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