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精细化管理应急点位整改应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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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沈阳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24
项目业主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沈北新区精细化管理应急点位整改应急服务招标公告有效期:2024-05-24 至 2024-05-31
撰写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撰写人:罗洲
   (沈北新区精细化管理应急点位整改应急服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精细化管理应急点位整改应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113-00083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精细化管理应急点位整改应急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沈北新区精细化管理应急点位整改应急服务

二、服务区域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需求

本项目主要包括:一、每日固定巡视(内勤一人,主要负责接收并派发上级下达的任务;外勤四人,主要负责日常巡视,处理零星工程;载货汽车一辆;零星材料,包括砂子、水泥等),每日完成巡视任务,并且填写巡视记录。二、负责完成甲方下发的沈北新区广告布维修、更换;围挡架更换(方钢);清运垃圾;安装钢艺围栏;围墙抹面;更换检查井井盖及井座;安装牛头护栏;安装挡车石墩;安装铁质u形管车档;5cm花岗岩火烧板铺装;围挡维修、喷漆、铺设草皮;新建及维修1010、1015、1825、1820边石;铺设人行道铺设5cm及8cm玛莎砖;挡车柱安装等应急工程的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二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联系方式:024-88042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联系方式:024-23814518邮箱地址:2698822626@qq.com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账号:1249 0595 4110 4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雪电  话:024-23814518-20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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