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地区:广东 东莞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6-04
项目业主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jyzb2024-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虎门镇沙角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片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290.78平方米(约49.93亩),容积率≤4.6,拟建总建筑面积初步预计约22594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53134.00平方米,包括建设住宅、商业、公共厕所、10kv开关站等配套;地下包括建设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配套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总投资估算为89668.5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76218.2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及建安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合同及清单编制、预算编制、成本分析、变更审核、认价、付款审核、合同内调整(重计量)、结算审核、履约过程资料整理归档配合、审计配合、配合项目数据库整理、系统数据录入、项目后评估数据分析等。所有建安工程及前后期费用(勘察、设计、监理、顾问等服务类合同)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直至决算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结束,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之日起1年。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且无需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它: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日至2024 06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 4.1 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624 09 3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开标室。投标会时间:20240624 09 30分,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0755-26903704;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3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2 投标担保金额:30000,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注:为单纯纸质版形式)

注意:

(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称: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账号:4400 1778 6080 5116 9772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达投标保证金账户的,视为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账单位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601

华润罱地大厦b座3楼

编:518000 编:523000

联系人:杨工人:袁工

话:0755-26916793 话:0769-22659606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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