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平宝线路改桥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和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位于蓟州区南部,泃河东北、州河西侧交汇地带,涉及蓟州区下窝头镇、东施古镇、上仓镇、侯家营镇、桑梓镇。青甸洼蓄滞洪区是北三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御蓟运河规划标准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重要措施。然而,由于青甸洼蓄滞洪区存在的诸多问题,无法保证蓄滞洪区的有效运用,因此,对青甸洼蓄滞洪区进行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路改桥工程包含桑梓分洪道路改桥点位设置大桥一座,桥梁宽度20m,桥梁跨径布置为11x25+4x11=319m,两侧道路顺接长度合计约340m;本洼围堤路改桥点位设置大桥一座,桥梁宽度20m,桥梁跨径布置为8x25=200m,两侧道路顺接长度合计约542m;侯玉公路顺接240m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平宝线路改桥工程(包含一线穿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项目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工程中的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与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咨询相关服务。
2.3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咨询任务完成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shenggongsi@163.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
邮 编: | 300170 | 邮 编: | 300384 |
联 系 人: | 刘春鸥 | 联 系 人: | 刘宇霜 |
电 话: | 022-29036081 | 电 话: | 022-23859185、18630979815 |
传 真: | / | 传 真: | 022-23858132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guoshenggongsi@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104201201090144491 |
| | | 2024年 6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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