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EPC总承包

地区:河北 秦皇岛市
类型
EPC
分类
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6-13
项目业主
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48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昌审批备字〔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滦河口东北侧海域,场址中心坐标为119°19"18.8646"e,39°26"59.9579"n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东南方向约30km(直线距离)处,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7.3km,场址占用海域面积约279hm2,经场区地形测量水深约6m-12m。本工程场内集电线路通过66kv海底电缆直接登陆至新建的陆上500kv升压站。本工程由陆上500kv升压站升压至500kv后,由1回500kv线路送至昌黎500kv站(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和电网批复为准)。项目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首年上网电量48092.3万kwh,首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406h;25年平均发电量45783.8万kwh,直流侧25年年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338h。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2.3 项目工期:54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7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集电线路(不含送出工程、升压站工程,含66kv集电线路接入陆上500kv升压站高压开关柜部分)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报告编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甲供)、监造(含甲供设备)、运输(含甲供设备场内二次倒运)和管理(含甲供设备),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环保、水保专项设计、施工和监测,工程施工期间安装气象观测站,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甲供设备),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工程验收(含各项专题验收、阶段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电建新能源建管〔2023〕76号)等验收)、培训、工程移交生产及工程移交生产前配合电站运维、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工程档案管理(包含档案数字化)、工程保险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临时用地(用海)手续、建设手续、负责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配合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为带设计方案招标,投标人须基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在满足项目性能保证指标,且满足便于运维(如预留合理的检修通道等)、安全稳定(如防冰抗浪/减浪等措施)、智能化运维等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优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方案,以及最优的投标报价、发电量等主要指标。提供的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多种桩基形式、组件选型、容配比方案等对比分析,并提出项目技术方案和设计优化内容,同时基于设计方案优化价格清单。若设计方案提供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设计工程量不一致,需进行详细说明。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人;资金来源已落实;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内具有2个已投产的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有一项必须为海上光伏项目或渔光互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合同协议书、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2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段女士联 系 人:
电  话:15622206178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秦少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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