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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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临沧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6-18
项目业主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临沧贤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金来源:国资 41.0% 自筹 59.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2899.1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玉米收购加工车间、玉米芯加工车间、仓库、消防水池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烘干3万吨粮食。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6-18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6129266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李萌
办公电话:13908834173
招标代理机构:临沧贤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罗会扬
办公电话:15758650423移动电话:157586504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253001001
标段名称: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6-2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7-09 09:00
开标地点:1号开标厅(耿马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93.6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2899.1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玉米收购加工车间、玉米芯加工车间、仓库、消防水池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烘干3万吨粮食,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本项目建安投资估算为766.83万元,最终以经审计后认定的实际结算价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勐永镇河底岗社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能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及工程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工程设计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能力要求:(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1)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成立至今承担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若无类似设计业绩则不需要提供。(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成立至今承担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若无类似施工业绩则不需要提供。(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7-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06-17 16:30:4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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