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沙头泵站扩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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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佛山市
类型
设计,造价咨询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6-24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605-77-01-054983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沙头泵站扩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标段(包)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沙头泵站扩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787735.97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包括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6个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规模如下: (1)沙头泵站扩建工程为新建排涝泵站1座,排涝设计流量12.60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960千瓦,并配套水闸一座,闸宽6.0米,工程规模中型,概算投资额为5249.83万元,概算建安费为4039.09万元。 (2)沙头涌拓宽整治工程的设计排涝标准30年一遇 24小时设计暴雨一天排完,工程主要建筑物 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5级,概算投资额为5864.8万元,概算建安费为4339.10万元。 (3)生态补水工程为实施岑岗涌(狮山段)补水工程及西湾涌补水泵站引水渠整治工程;岑岗涌(狮山段)补水工程利用官窑污水厂中水,对岑岗涌狮山段进行补水,泵站设计流量0.12立方米/秒,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西湾涌补水泵站引水渠整治工程对长约0.11公里河涌进行综合整治,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概算投资额为626.85万元,概算建安费为475.32万元。 (4)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为长约135米岑岗涌上游段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排涝能力,改善片区水环境。本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概算投资额为490.82万元。概算建安费为359.75万元。 (5)大坑涌、坦坑涌综合整治工程的清淤疏浚及清障总长度 5.88km,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根据治涝标准,该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概算投资额为2399.35万元,概算建安费为1921.73万元。 (6)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的工程任务为对黑坭井涌及岑岗涌(狮山段)进行清淤,改善河涌灌排能力及水环境。河涌清淤约2.02公里,规模为小(2)型。概算投资额为146.65万元。概算建安费为 109.56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6个子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地质资料补勘(如需)服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资料补勘(如需)(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钻探、相关土工试验、基坑周边环境调查等)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办理全过程报建报批和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6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1668691.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或(2)项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灌溉排涝)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河道整治)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 家,设计单位不多于1家,预算编制单位不多于1家。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对应为:水利_设计类企业、水利_咨询类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设计类企业,承担预算编制的单位对应水利_咨询类企业)
6、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7、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8、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8.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8.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9、对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预算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9.1 对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含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水利工程。
9.2 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的造价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造价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10、对投标人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0.1 对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10.2 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的设计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1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投资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该项工程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没有的工程业绩,在工程招投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2.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2.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12.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2.6招标单位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曾在本招标单位以往的招标项目中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3)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曾被本招标项目行业领域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4)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两次以上投诉但查实无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6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单位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4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7-866689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彩凤联系电话0757-86361691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设计服务期:总服务期从签订本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具体如下:
(1)招标单位下达设计任务后5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
(2)施工图(含效果图)审核完成后10日历天内,提供经专家评审、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
(3)施工图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合格后按招标单位要求时限内提供预算编制报告;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备注:各子项工程按以上工期要求实施。如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需补勘资料的,经招标单位同意并完成勘察工作后提供勘察报告。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单位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任务,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报告等资料,并全力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相关的报建和报批手续。
3、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预算编制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33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8、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仅代表业主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狮山排水分公司)负责完成招标阶段、合同签署、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及审核等前期相关工作。业主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狮山排水分公司)配合招标单位支付合同费用等,上述相关单位依据本合同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以上两方与中标人共同签订设计合同。
9、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6个子项工程,招标单位及业主单位就6个子项工程分别支付合同价款及结算。
10、工程编号:gc2024(nh)xz0079。
11、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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