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招标(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的,可只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付斌 电话:0335-3555272;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周荣芝 电话:0335-3391013; 行政监督部门: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35-3552761。 3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分散”评审、“双盲”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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