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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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358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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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贾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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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2-266698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亚龙湾与华文路交叉口北务综合办公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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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县发改综合[2019]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358;
2.3 建设地点:安阳县新东产业集聚区兴邺大道和春晖路十字路口西北角;
2.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33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63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0713平方米;
2.5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89348643.27 元,其中施工总承包费用为 86425691.40 元,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为:2922951.87 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及造价咨询)及相关伴随业务等
2.8质量要求:
一标段: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规范、标准,满足项目招标人要求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600日历天
二标段: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工作),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 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1.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 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结论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经查询上述单位和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1.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备项目管理、造价咨询能力;
3.2.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拟派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 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2.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 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结论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经查询上述单位和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2.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2.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7 月 1 日至2024年 7 月 8 日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六)- 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net),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解密(投标人如在交易平台系统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7.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安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长青街22号
联系人: 杜鸿宇
联系电话:19837220899
招标代理: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国栋、邵艳杰、于会娟、韩芒芒、郝会敏
联系电话:18603726344、15515198907、15890750863、0371-86688490
电子信箱:389749754@qq.com
监督单位: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2-266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