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路东延建设项目

地区:新疆 哈密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4-06-28
项目业主
哈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迎宾路东延建设项目发布时间:2024-06-28 00:00浏览 0迎宾路东延建设项目  ( 65050024053000380001)  一、招标条件本 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4053000380001)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自筹,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360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56.6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2.项目规模: 本次拟建道路全长约84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期建设计划分为东西两段:计划改造西段(建国南路-哈密宾馆)长度约340米,新建东段(哈密宾馆-民主路)长度约500米,以及相关给水、排水、绿化、电气等市政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050024053000380001001标段(包)名称: 迎宾路东延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拟建道路全长约84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期建设计划分为东西两段:计划改造西段(建国南路-哈密宾馆)长度约340米,新建东段(哈密宾馆-民主路)长度约500米,以及相关给水、排水、绿化、电气等配套市政附属设施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设计和施工等所有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承包人提供)。(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不得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更换。(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1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 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承包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2) 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两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3 、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1.4 、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注: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3)设计负责人:本单位注册,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具有道路专业中级职称证(含)以上,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4)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齐全(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无在建项目)。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6、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或“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信用 评价 (评定分离)。(2)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0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06月 03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建规〔2024〕2号),将“改动规费、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等不可竞争费的计费基础和费率的”按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8日到 2024年07月22日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00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信用 评价 (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5945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 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 地 址:哈密市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人:岳明、孔健
电 话:19990224097 电 话:185990405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03866161@qq.com
 2024年06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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