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陕西 宝鸡市
类型
施工,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7-03
项目业主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招标代理
陕西中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4-016(cg)

项目名称: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7,690.2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对桃川镇灵丹庙村、咀头镇梅湾村共计2个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新建日处理量2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接户管。1(项)详见采购文件2,808,000.002,807,690.2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4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4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1 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合同包2(太白县2024年度秦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4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0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3.11 供应商基本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2024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10开标室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简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ggzy.baoji.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6.逾期未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系统将拒绝接收;

7.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8.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新建路04号

联系方式:0917-4951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416室

联系方式:0917-366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中汇达001jb

电话:0917-3665866

陕西中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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