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bzx-20240627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和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1,48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工程监理服务 | 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46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46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在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咸新区高太路空港新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在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兆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