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海南东方不磨金矿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监理)(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

地区:海南 东方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6-28
项目业主
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海南东方不磨金矿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监理)(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4-069r

项目名称:海南东方不磨金矿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监理)(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6.1建设地点:东方市感城镇。

6.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实施具体范围包括不磨矿区及周边历史民采遗留41个废弃氰化池及池内废矿渣和渣土混合物、1个遗留无主废矿石和5个氯化池外废矿渣以及废弃物污染源底部和周边与污染源直接接触的土壤(清理土壤厚度按1m计)等共计47个污染点。建设内容包括47个污染点污染源的清挖/转运/预处理/稳定化/填埋,共计需处理约10419.83立方米(实方)固体废弃物,其中池体建方1497.20立方米(实方),其余废矿石、与污染源直接接触的污染土、废矿渣和渣土混合物8922.63立方米(实方);稳定化处理废矿石、与污染源直接接触的污染土、废矿渣和渣土混合物8922.63立方米(实方);根据预处理的固体废弃物方量建设一座ii类固废填埋场,总库容16656.6立方米,设计填埋污染物容量为13093.17立方米,占地约4134.16平方米;对清挖区进行回填,回填方量10419.83立方米(实方)。

6.3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

6.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允许担任其他两个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注册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在本单位的证明,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3.2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其他在监项目需配备,可由符合条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 无其他在监项目时可不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见证员1 人(可以由监理部其他岗位人员兼任):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4见证员: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提供相应证书(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或学历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或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注册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供应商无以下情形:(1)供应商无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2)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3.5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予以限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

联系方式:赵工18889252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联系方式:黄工0898-65220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898-65220359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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