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景洪市水务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ynzc2024-c3-02549-jhsh-0008
项目名称:景洪市水务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
最高限价(万元):15
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景洪市水务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应审计取证材料、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等。在审计过程须重点关注:(1)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情况;(2)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情况;(4)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5)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情况;(6)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效益情况;(7)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情况。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需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成交后在响应文件中拟派出参与审计人员全程现场参与审计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内容完成止(成交供应商须在项目进点审计通知书进点时间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景洪市水务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06-06 00:00至2024-06-14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4-06-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时间:2024-06-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景洪市水务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25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6-17 09:00
其他:1.服务地点:景洪市。2.服务标准和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依法实施审计检查,并按《参与审计协议书》及相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其负责。在实施审计检查过程中,必须遵循审核批准的审计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要求开展审计检查工作,接受审计机关的管理、复核工作,未经审计机关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工作再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承诺书;派出参与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或私自向外提供、透露正在实施的审计检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和有关审计检查情况及被审计单位(项目)的秘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审计局
地址:景洪市景亮路9号
联系方式:0691-2202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0691-212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蜀东
电 话:0691-212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