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标项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外省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备案登记。
截止时间:
地点(网址):
开启时间:
地点(网址):
2.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投标保证金: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