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沙县南溪河(福才桥段至元门大桥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29号飞龙公寓进来100米31号南航部队小区二栋一单元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q2024-01-001
项目名称:白沙县南溪河(福才桥段至元门大桥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供应商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可以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9号飞龙公寓进来100米31号南航部队小区二栋一单元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9号飞龙公寓进来100米31号南航部队小区二栋一单元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29号飞龙公寓进来100米31号南航部队小区二栋一单元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符工 0898-27728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双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29号飞龙公寓进来南航部队小区2栋一单元一层
联系方式:谭工 66513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 6651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