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地区:陕西 汉中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7-29
项目业主
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
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西三楼(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4034

项目名称: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1(项)详见采购文件3,180,000.003,18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4〕19号;
(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菜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院落提升改造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选择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下述两项资质。选择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提供下述相应资质
设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专业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质证明材料。)
2、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2024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西三楼(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西三楼(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西三楼(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次项目招标,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每平方/2980元

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总价):200000.00元

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或带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勉县定军山北路勉县汽车站西侧约50米

联系方式:0916-2986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西三楼

联系方式:0916-883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6-8833222

陕西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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