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岩土工程勘察等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三、五标段三次竞争性磋商

地区:宁夏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7-29
项目业主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岩土工程勘察等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fhj-szs2024062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岩土工程勘察等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三标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预算5万元;五标段: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采购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1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1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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