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原发改委地块新建商业及地下车库项目工程检测、基坑监测、基坑支护设计优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596-202401-01f
2.项目名称:原发改委地块新建商业及地下车库项目工程检测、基坑监测、基坑支护设计优化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94.34万元(其中:工程检测40万元、基坑监测29万元、基坑支护优化设计25.34)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进行报价,工程检测和基坑监测报价折扣不得高于60%、基坑支护优化设计报价折扣不得高于80%。
6.采购需求:1.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基坑监测;3.基坑支护设计优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须满足施工方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施工方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工作期限随之延长或提前。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3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能力应包含本项目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要求的检测范围。(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工程质量检测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2024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项目工程检测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2.地点: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收。
六、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5号建苑大厦
联系方式:0717-67600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998668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华宇、魏立媛
电话:15926965963、1509092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