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1143
项目编号: ZTSJ-NZC-A24086
项目名称: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6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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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一标段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一标段 | 其他会计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 |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二标段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二标段 | 其他会计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 |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三标段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三标段 | 其他会计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 |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四标段 |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四标段 | 其他会计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16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25 17:07:25 至 2024-07-02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07-10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7-10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采购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持电脑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招标代理服务费共15000元,分别为:一标段4800元,二标段2470元,三标段4370元,四标段336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如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截图,截图查询日期:采购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的供应商,若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A级信用等级截图的,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财政局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 0951-6888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方式: 0951-560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董书瑜
电话: 0951-68883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庞文娟 王铎 黄敏
电话: 0951-560621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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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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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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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