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地区:黑龙江 大庆市
类型
EPC
分类
装修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8-16
项目业主
东北石油大学
招标代理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G0507G240816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已进行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北石油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东北石油大学院内;

2.3工程性质:维修改造。

2.4总投资额:798万元人民币。

2.5建设规模:原展厅装饰拆除,装修工程[平面设计、基础装修、软装、展陈模型(含特效模型、展台等)、艺术创意制作及产品应用定制安装、强弱电等电气工程,配套多媒体软硬件配套设备搭建安装],暖气改造、空调安装等。

2.6计划工期: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25日,总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77万元,包括设计费、工程费(维修费含拆除、装饰及安装等 ;硬件设备;数字内容)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报建报批审核手续。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绘制竣工图、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2)之一: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行注册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当为注册建造师时,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当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需具备相应注册证书;当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时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未实行注册资格的,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往担任过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按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按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按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3)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班子中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 起)已无在建项目,按要求提供承诺。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中标后按招标人及项目需求配备设计人员,数量及专业满足项目要求及招标人要求。投标时按要求提供承诺。

(6)中标后,投标人投标人配备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专业必须满足项目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并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规定,随时增加配套的专业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其能力和资格应满足工程总承包工作需要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承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信誉要求:(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08 16  20 00 分至  2024   08  24  0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09  06  09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  09  06 09  00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人:东北石油大学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

人:刘先生

   话:0459-65040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人:女士

   话:0459-897333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人:李女士

电话:0459-6059116

 

12.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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